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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礼泽 Richard Hall

合伙人 Partner

荣誉认证

IFLR1000 Highly Regarded 2019

何礼泽是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他于 2006 年加入康德明。

何礼泽的执业领域涵盖企业法的各个方面,专长于企业融资,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及首次公开发售前融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及百慕大公司股份于全球证券交易所(包括香港、韩国、伦敦和美国)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并购、收购及私有化(含法定合并及协议安排)、重组实施及私募股权投资。

何礼泽就全球交易中有关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事宜代表企业、承销商、保荐人、股东或投资者行事。何礼泽的首次公开发售业务涉及多个行业和地区的客户,其中大多数客户的总部设于香港并于香港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或亚太其他地区开展业务及营运。

何礼泽就香港电讯有限公司的股份合订单位之上市(首例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成功上市的商业信托)担任开曼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律师,其后亦担任所有其他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成功上市的商业信托的代表律师。

主要经验

  • 就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所发行之股份的全球发售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向百威亚太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 就香港信托港灯电力投资及于开曼注册成立的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发行之股份合订单位的全球发售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提供开曼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意见。该发售为在香港上市的第三个商业信托的单位,且是当时香港联交所的第三大首次公开发售。
  • 就于开曼注册的中国金属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所发行股份的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向其提供开曼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意见。该公司为古杉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古杉”,于开曼注册成立的公司,自 2006 年成立起由何先生担任代表律师)的后继公司。康德明代表古杉于 2008 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于 2012 年根据开曼合并制度通过合并实现私有化,及在将古杉所持资产分派予该公司后于 2014 年代表该公司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我们认为此乃首例原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根据开曼合并制度通过合并实现私有化的公司的资产成功在香港联交所重新上市。
  • 就华润创业及 Tesco 和彼等各自的集团公司成立一家合资企业以在中国创立一个多形式的零售商提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法律意见。
  • 就 11 家参与银行向香港电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 117 亿港元的双边贷款向 HKT Group Holdings Limited(作为保证人)提供开曼法律意见。

职业经验

  • 齐伯礼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担任律师及合伙人)
  • 齐伯礼律师事务所,伦敦办事处,实习律师

教育背景

  • College of Law Chester,1995
  •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1993

律师资格

  • 英属维尔京群岛,事务律师,2012
  • 百慕大,注册律师,2005
  • 香港,事务律师,1998(当前不执业)
  • 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1997(当前不执业)

奖项与荣誉

  • 入选《亚洲商法月刊》2024 年度 A-List “离岸法律精英 50 强”
  • 入选国际金融法律评论 1000 强 2024版(及 2014 至 2023 版)(金融和企业:离岸)“高度推荐”律师
  • 入选亚太法律 500 强 2024版(及 2013 版以及 2015 至 2023 版)“先进个人”
  • 入选加勒比海区法律 500 强 2024 版 (先进个人,海外专家)
  • 入选钱伯斯全球 2023 版(及 2014 至 2022 版)(离岸:企业和金融,包括投资基金)
  • 入选钱伯斯亚太區 2023 版(及 2017 版以及 2020 至 2022 版)(离岸:企业和金融,包括投资基金)
  • 入选《亚洲商法月刊》2022 年度 A-List “离岸法律精英 50 强”

业务摘要﹕主要项目及交易 – 2020 年冬

业务摘要﹕主要项目及交易 – 2019 年秋

开曼群岛公司及商业法,第二版 – (Sweet & Maxwell 2019 年) – 特约编辑

业务摘要﹕主要项目及交易 – 2019 年春

开曼群岛亚洲并购市场报告 – 2018 年上半年

2017 年度全球企业事务回顾,2018 年 1 月

开曼群岛公司及商业法 (Sweet & Maxwell 2015 年) – 特约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