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的债券及高收益票据发行继续显著增长。康德明团队曾 为众多在香港上市的(以及众多未上市的)百慕大、英属维 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公司就其在亚洲债券市场筹集债务资本 担任离岸法律顾问。 康德明曾就以下性质的债券或高收益票据发行 (包括香港上 市及新加坡上市、规则S(Regulation S)的发行) 提供意见:
康德明会就与债券或高收益票据发行相关的百慕大、英属维尔京 群岛和开曼群岛法律提供意见,包括组织资本筹集到编制和出具 初步及最终发行备忘录;启动发售(路演和询价圈购阶段);定价(通 常为开始交易日后的 3 天 (T+3)或5天(T+5)); 直至成交。
我们香港办事处的律师熟悉所有类型的债券和高收益票据交易 的结构(有担保和无担保),并对债券或高收益票据发行的每一特 定类型和性质提供专业意见和协助。
关于债券或高收益票据发行,我们的综合性服务包括协助:
成交后,我们的服务包括协助:
除上文所述者外,香港办事处亦就负债管理 (询求同意和投标要 约(Consent Solicitations and Tender Offers)),以及当发行人消 除负债和/或拟修改该负债条款以重组发行人的债务状况,增加 其在运作和财务上的灵活性,对现有债券或高收益票据的重组提 供意见。 对于负债管理,我们的服务包括协助:
康德明在香港协助客户处理离岸方面的需求已超过30年,拥 有全亚洲最丰富的离岸实践经验,致力于协助客户进行任何 结构的债券及高收益票据发行(无论是否为投资级)。
康德明曾为大部分在香港上市的(以及众多未上市的)百慕 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公司就其债券或高收益票 据发行及负债管理事宜担任离岸法律顾问,且与国际境内律 师和财务顾问保持良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