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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就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86 条以重组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及其后粤丰自香港联交所退市,向粤丰提供法律建议。
粤丰主要在中国多个地区从事管理及营运垃圾焚烧发电厂、提供环境卫生及相关服务以及综合智慧城市管理服务。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庄咏钿、合伙人朱殷仪及律师李子欣以及开曼群岛办事处合伙人 Erik Bodden、律师 Tonicia Williams 及律师 Sean-Anna Thompson 与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作,为是次项目提供法律建议。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