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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阁下所知,百慕大颁布了经济实质法规,要求所有从事“相关活动”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企业(均称为“相关实体”),均须向百慕大公司注册处(下称“注册处”)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下称“申报表”)。申报表必须包含能证明相关实体符合下列条件的资料:(a) 已满足适用于该实体的经济实质要求,或 (b) 属于另一司法管辖区的税收居民(而该司法管辖区不在欧盟的税务不合作名单中)。注册处将根据相关实体提供的资料,来确定其是否符合适用的经济实质要求。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成立的所有相关实体,均须在其首个财务年度最后一日计算起的六个月内提交其申报表。这类实体的财务年度如果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束,而该实体在此财务期间从事了相关活动1,则就此期间提交申报表的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2。
请留意:
敬请注意,申报表只能透过注册处的在线门户网站提交,我们了解到许多客户将需要提交流程方面的意见。康德明密切参与和留意百慕大经济实质法规的落实以及在线门户网站的启用情况,我们很乐意为阁下提供协助。一经收到注册处关于门户网站开放的通知,我们会立即向阁下发送该网站的链接以及初始指示。康德明将专设团队协助阁下提交申报表。
同时,如果阁下对提交流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经济实质要求方面的一般法律意见,请发电邮致 SubstanceInfoHK@conyers.com,或联系阁下通常联络的康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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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质–准备提交第一份经济实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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