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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汇景控股有限公司(“汇景控股”)提出交换任何及所有其尚未偿还的2022年到期12.50%优先票据(“现有票据”)之要约(“交换要约”,就获接受交换的尚未偿付现有票据本金总额中每1,000美元而言,代价包括(i)2023年到期以美元计值优先票据本金总额的1,000美元(“新票据”);(ii)现有票据任何应计及未付现金利息;及(iii)现金(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0.01美元,以取代相等于尚未发行新票据本金总额的新票据任何零碎金额)),担任汇景控股的开曼群岛特别法律顾问。
本所亦就交换要约担任汇景控股的附属公司担保人、恒富兆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富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汇景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汇锦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Great Mission Trading Limited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别法律顾问。
汇景控股为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汇景控股的整合物业项目,一般包括住宅及商业物业。汇景控股主要于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庄咏钿和律师李子欣与高伟绅律师行合作,就此项目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