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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英属维尔京群岛国际税务局(“ITA”)将很快颁布其《经济实质守则》(“《守则》”)。《守则》将对解释《2018年经济实质(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法》)(“《经济实质法》”)的要求提供指引。
本简报对《经济实质法》的要求提供了最新指南,并兼顾到了《守则》中规定的规则。关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实施“经济实质”的要求,也提到了我们早前的客户简报。本简报应与那些简报一起阅读。
《经济实质法》要求所有在“财务期”从事“相关活动”的“法律实体”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建立经济实质。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的“法律实体”,“财务期”于2019年6月30日开始。
在上一段落中出现的带引号并加粗的术语在《经济实质法》中有所定义。这些术语的定义不是“标准”的定义,而是确定实施《经济实质法》的精确定义。这些定义参考了《经济实质法》及《守则》,也在本简报的附录1中列出。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所有公司和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企业,无论其是否包括在“法律实体”或“相关活动”的定义中,均需根据《经济实质法》于2020年开始报告其上一个“财务期”是否遵守了《经济实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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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 – 经济实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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