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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就永升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6.764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发行3.1亿美元于2023年到期的4.75%担保票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1.5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的9.85%优先票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新世界发展(中国)有限公司设立2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000万美元于2021年到期的15.0%优先票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万咖壹联有限公司2.72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的9.85%优先票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就Weidai Ltd. 4,500万美元的首次公开发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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