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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慕大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

2018 年,百慕大颁布了关于位于其管辖区内实体的经济实质要求的立法。所有其他主要离岸司法管辖区也同时颁布了类似的法律。《2018 年经济实质法》(以下简称“《经济实质法》”)要求所有位于百慕大并从事“相关活动”的实体每年向百慕大公司注册处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提交时间为实体的财务年度最后一天之后的六个月内(例如,财务年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此类实体需要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提交填写完整的申报表)。

“相关活动”

以下是《经济实质法》定义的相关活动:

  • 银行
  • 保险
  • 基金管理
  • 融资和租赁
  • 总部
  • 船运
  • 知识产权
  • 分销与服务中心
  • 控股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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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慕大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

 


Sophia Greaves
董事 Director, Head of Bermuda Insurance & Reinsurance Practice

百慕大   +1 441 294 5929


Neil Henderson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8 7846


Jason Piney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9 4993


Anthony D. Whaley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9 4927


市场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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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以熟谙香港的金融和司法环境见称,因此能够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高效处理有关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各项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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