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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简报

百慕大经济实质申报 – 电子申报门户网站开启

如您所知,百慕大颁布了经济实质立法,要求每一家从事“相关活动”3的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2(均称为“相关实体”)向百慕大公司注册处(“注册处”)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表 (“申报表”)。注册处将根据相关实体提供的信息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适用的实质要求。

自2020年5月1日(星期五)起,注册处的在线门户(ESD Portal)开始启用,您可通过此门户填写所要求的信息来完成申报表。

每一个相关实体都必须在其第一个财政年度(始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的最后一天之后的六个月内提交其申报表。因此,对于任何其财政年度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并且在该财务期内进行过“相关活动”的此类实体,就该财务期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任何未能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申报的实体可能会受到注册处的处罚。

下一步行动

申报表只能通过ESD Portal提交。为了您的方便,您可通过此网页链接访问ESD Portal:www.registrarofcompanies.gov.bm

注册处还推出了以下有关ESD Portal的教学视频:

  • 详细介绍如何设置用户帐户和公司帐户来提交申报表的视频,可在此处找到。
  • 演示如何在ESD Portal上准备新申报表的视频,可在此处找到。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密切参与了百慕达经济实质法规及ESD Portal的实施。如果您就填写和提交申报表需要什么建议,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如果您希望我们协助您填写和提交申报表,或者就一般的百慕大经济实质要求需要法律意见,请联系本所中您惯常联络的律师或下面列出的律师。

 

继续阅读PDF格式的完整文章:
百慕大经济实质申报 – 电子申报门户网站开启

 


Sophia Greaves
董事 Director, Head of Bermuda Insurance & Reinsurance Practice

百慕大   +1 441 294 5929


Neil Henderson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8 7846


Jason Piney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9 4993


Anthony D. Whaley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9 4927


白基诺 Christopher W.H. Bickley
合伙人, 亚洲区主管及香港办事处管理合伙人 Partner, Head of Asia and Managing Partner of Hong Kong Office

香港   +852 2842 9556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56



Preetha Pillai
董事,新加坡办事处负责人 Director, Head of Singapore office

新加坡   +65 6603 0707


林丽琴 Jennifer Lim
企业事务经理 Corporate Manager

新加坡   +65 6603 0708


1包括许可的公司(持有百慕大经营业务许可证的海外公司)
2包括豁免合伙企业、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和海外合伙企业
3“相关活动”是指作为业务开展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活动:银行、保险、基金管理、融资和租赁、总部设立、航运、分销和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和控股实体(每个术语在经济实质立法中均有定义)。注册处认为,“相关活动”是作为一项业务进行的,即该实体在相关财务期内从该活动中赚取任何毛收入。注册处还确认,“毛收入”是指相关实体从相关活动中赚取的收入总额(即扣除任何费用前的收入),不应视为“毛利润”(即收入减去销货成本)。

市场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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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