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就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发行 2025 年到期、利率为 8% 且本金总额达港币 1.38 亿元的可转换债券,向其提供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矢志实现可持续回报,并创造宝贵的资本价值。其专注于在中国生产及销售 5100 冰川水和青稞啤酒。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楼慧妮就此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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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赞誉_
"团队以熟谙香港的金融和司法环境见称,因此能够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高效处理有关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各项事务。" - 亚太法律500强,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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