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就周大福创建有限公司(“周大福创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高于人民币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向周大福创建提供百慕大法律建议。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可于收到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起两年内发行。
周大福创建为多元化综合企业,在中港两地管理多项业务,涵盖收费道路、金融服务、物流、建筑及设施管理等范畴。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吴雪楸及律师李子欣与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合作,就此项目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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