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越秀交通基建”)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人民币5亿元超短期(最长于270日到期)融资券为其提供百慕大法律建议。
越秀交通基建创于1996年,前身为越秀交通有限公司,在中国投资、建造和管理桥梁、高速公路和港口。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庄咏钿和律师张欣琪与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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