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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就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508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募股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285,000,000股股份(集资规模2.508亿港元,股份代号︰2262)为其提供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意见。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屡获殊荣的国际知名室内设计及室内陈设服务供应商,总部位于香港九龙湾,在中国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及成都均设有办事处。该公司以在中国及香港的高端市场承接住宅、私人住宅及酒店和餐饮项目而知名。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庄咏钿与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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