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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维京邮轮有限公司(Viking Cruises Ltd)和Viking Ocean Cruises Ship VII Ltd发行7亿美元无担保和有担保两部分票据向其提供咨询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维京邮轮有限公司发行2029年到期、利率为7.000%、本金总额为3.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称为“无担保票据”)以及Viking Ocean Cruises Ship VII Ltd发行2029到期、利率为5.625%、本金总额为3.5亿美元的优先担保票据(称为“担保票据)向两者提供了百慕大的法律咨询。这两部分无担保票据和担保票据的发行于2021年2月2日结束。

维京有意用担保票据的净收益来支付Viking Venus邮轮约2.85亿欧元的剩余合同款项,把无担保票据的净收益用于公司一般用途。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百慕大办事处的董事Jason Piney和律师Andrew Barnes、Hailey Edwards、Aleisha Hollis与世达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事宜提供了法律意见。

 


Jason Piney
董事 Director

百慕大   +1 441 299 4993


Andrew Barnes
高级律师 Senior Associate

百慕大   +1 441 278 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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