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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爱世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120,000,000股股份(集资规模6,960万港元,股份代号︰8507)向其提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爱世纪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服装产品开发、制造及营销,透过美国、欧洲及全球的服装零售品牌客户供应产品,该等客户再以本身的品牌(例如Animal、Billabong、Element、Primitive等)推广和销售产品。该公司于2008年成立,总部位于香港九龙。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吴雪楸及法律经理吴嘉妍与麦家荣律师行、盈科律师事务所、Nixon Peabody LLP及Fieldfisher France LLP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