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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易易壹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易易壹金融”)通过协议安排以5.14亿港币将易易壹金融私有化(根据百慕大《1981年公司法》第99条进行)及随后从香港联合交易所撤销上市地位担任其百慕大的法律顾问。
易易壹金融提供金融服务,从事货币借贷及证券交易业务,也专业从事物业开发服务。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何礼泽、顾问律师朱殷仪、律师麦瑞安和百慕大办事处的合伙人Christian Luthi、律师Rhys Williams与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合作,就此事提供了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