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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新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400,000,000股股份(集资规模147.6万港元,股份代号︰2779)为其提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中国新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于中国提供高等教育服务,运营两所学校(即新华学院和新华学校),提供多种专业教育课程,包括本科、大专、持续进修、在线远程成人高等教育及中等职业课程。该公司亦提供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并透过附属公司从事物业租赁及管理。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顾问律师楼慧妮与陆继锵律师事务所(与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联营)及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