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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私有化及撤销上市

本所就名堡企业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第 86 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储能”)及随后撤销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向中国储能提供开曼群岛法律建议。

中国储能提供电子制造服务,专注一带一路跨境供应链业务。

本所香港办事处资深法律顾问林大维、合伙人朱殷仪及法律经理周颖葭以及开曼群岛办事处高级律师Tonicia Williams与何韦律师行合作,就此提供法律建议。

 


林大维 David Lamb
资深法律顾问 Consultant

香港   +852 2842 9511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77


朱殷仪 Angie Chu
合伙人 Partner

香港   +852 2842 9549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85



Tonicia Williams
Senior Associate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356


市场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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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技术能力高超,能提供客户导向的建议。他们反应迅速,并在提供建议和后续行动期间专注理解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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