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就名堡企业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第 86 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储能”)及随后撤销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向中国储能提供开曼群岛法律建议。
中国储能提供电子制造服务,专注一带一路跨境供应链业务。
本所香港办事处资深法律顾问林大维、合伙人朱殷仪及法律经理周颖葭以及开曼群岛办事处高级律师Tonicia Williams与何韦律师行合作,就此提供法律建议。
香港 +852 2842 9511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77
香港 +852 2842 9549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85
香港 +852 2842 9553 移动电话 +852 9176 1709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356
市场赞誉_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技术能力高超,能提供客户导向的建议。他们反应迅速,并在提供建议和后续行动期间专注理解客户需求。" - 钱伯斯亚太区2025版
如有查询,请发邮件至 media@con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