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30 年到期的 3 亿美元 1.50% 可转换债券
本所就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中国宏桥”)发行于 2030 年到期的 3 亿美元 1.50% 可转换债券以及中国宏桥同时回购股份,为中国宏桥(作为发行人)及中国宏桥投资有限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其中一名附属公司担保人)提供法律建议。
中国宏桥(香港股票编号:1378)及其附属公司为位于中国的领先大型铝产品制造商。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庄学洋及律师李子欣与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及安睿顺德伦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项目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