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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初,我在香港主持了一场题为 “*离岸独立投资组合公司:保险、基金和家族办公室领域的灵活围栏措施*” 的网络研讨会。在加入康德明香港办事处之前,我在百慕大办事处任职了 17 年,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或独立账户公司(SAC)曾是我执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目睹了越来越多欧美客户采用这类结构,但却诧异地发现亚洲市场极少采用甚至不熟悉它们。在研讨会上进行的一项完全不具科学性的民意调查中,只有 20% 的听众曾与该等实体合作或接触。
###何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PC)及独立账户公司(SAC)?###
SPC 和 SAC 是具有额外变化的离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法例,它们可以在一间公司内创建和经营多个独立的资产投资组合,各个资产投资组合在法律上相互隔离,并与公司的一般非投资组合资产隔离。每个投资组合或账户乃为一组人士的专属利益而创建。
每个投资组合或账户对其自身的业务授权、资产和负债负责,一个投资组合的债权人不能依据成文法对另一投资组合的资产或公司本身的资产依法追索或提起法律申索。即使该投资组合的资金不足以清偿其债权人的债务和申索,或者 SPC 或 SAC 本身已被清算或清盘,这一点仍然适用。SAC 或 SPC 的一般债权人如与该投资组合无关,即使在清盘中也不能对该投资组合的资产有合法的追索权,任何指定的清盘人必须尊重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该投资组合规定和商定的支付顺序和优先次序。因此,由于每个投资组合都是单独隔开或 “隔离” 的,一个投资组合与另一投资组合没有关联性;一个投资组合的成败不会影响另一投资组合的成败。
SAC 和 SPC 在再保险和投资基金行业中普遍存在,用以隔离不同的资产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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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办公室和私人客户领域的离岸独立投资组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