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明就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越秀地产”)发行人民币 16.9 亿元 4.10% 担保绿色票据(“票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票据将由越秀地产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担保,票据将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
越秀地产(香港股票代码:123)的主要业务包括物业开发、销售和管理,以及持有投资物业。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庄咏钿和律师陈晓峰与高伟绅律师行合作,就是次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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