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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简报

新的开曼群岛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现已生效

《2023 年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下称“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现已生效。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于 2023 年 12 月刊宪,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通过《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生效令》正式生效。新的《2024 年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条例》(下称“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条例”)也于 7 月 31 日发布并生效,《开曼群岛遵守实益拥有权义务指引》(下称“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指引”)也于同日生效。

金融服务与商务部表示,尽管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现已生效,但新制度的执法工作将于明年年初才会开始。以往,注册办事处及其他企业服务供应商必须每月提交其实体的实益拥有权相关资料,新制度推出后,每月提交资料的要求将获暂缓,直至金融服务与商务部通知恢复提交资料。

为什么要改制?

开曼群岛加强其法规制度力度,旨在看齐日益完善的实益拥有权透明度及报告国际标准,致力确保实益拥有权资料透明公平。

新的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更改了什么?

最主要的更改是扩大了制度范围,使更多实体纳入规管。新制度取消了旧制度下的所有豁免情况(部分豁免情况获替换为‘合规替代途径’)。以往未有落入规管范围的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企业现将获纳入制度,须要采取相应措施以遵守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另一主要更改是修订了实益拥有人的定义,使其与开曼群岛反洗钱制度下的定义保持一致,不过所有权比例仍保持在 25%,反洗钱制度的比例则为10%或以上。

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生效后将不允许公众查阅实益拥有权登记册。不过,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也包含了开曼群岛政府制定相关法规的立法条款,以便日后开放公众查阅服务。

我的实体需要采取什么措施吗?

所有开曼群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会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及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均需要考虑上述更改为其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遵守新的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

具体而言,需要采取的措施取决于实体可否利用合规替代途径。可以利用合规替代途径的实体包括:

  • 根据监管法律获得 CIMA 发牌的实体,包括获 CIMA 发牌的(再)保险公司(务请注意,当中不包括证券投资业务注册人或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注册人);
  • 在开曼群岛证券交易所或其他获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体,或上市实体的附属公司。这种合规替代途径与旧制度下这些实体的豁免非常相似;以及
  • 获 CIMA 注册的私募基金及互惠基金。这些基金可以收到要求后 24 小时内委任合资格的联系人提供实益拥有权资料。合资格的联系人仅限于获 CIMA 发牌的基金管理人或其他获 CIMA 发牌或注册可提供实益拥有权资料的实体(例如实体的注册办事处)。基金可以选择是否利用这种合规替代途径,部分注册基金可能也希望备存实益拥有权登记册。

若未有利用上述合规替代途径,则实体将需要备存一份实益拥有权登记册。实体也可以选择备存实益拥有权登记册,而不利用合规替代途径。

若实体在旧制度下备存了实益拥有权登记册,则该实体将需要审阅实益拥有人的新定义,评估登记人士是否需要进行任何调整,并提供更多详细资料(例如国籍、拥有权/控制权的性质等)。

若实体一直未有备存实益拥有权登记册,则需要确定其登记人士,并向注册办事处或其他企业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关详细资料。康德明能够就此协助进行分析。

外国注册公司及信托仍不属于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的适用范围。不过,受托人如属开曼实体,则需要考虑其在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下的义务。

执法工作何时开始?

金融服务与商务部表示,尽管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现已生效,但新制度的执法工作将于明年年初才会开始。违反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及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条例将遭处以行政罚款。开曼群岛法人应确保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遵守新制度。

如何获得协助?

本所将联系受到新的实益拥有权透明度法所影响的客户,指导客户过渡至新制度,并就必要行动提供建议,以确保客户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能够遵守规定。

阁下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监管与风险咨询团队的成员或阁下的康德明联系人。

 


Alan Dickson
合伙人 Partner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790


Róisín Liddy-Murphy
合伙人 Partner, Head of Regulatory & Risk Advisory (Cayman)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371


Sarah Howie (Farquhar)
顾问律师 Counsel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780


Wayne Flanagan
律师 Associate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267


Charlotte Cloete
开曼群岛企业服务主管 Head of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376


Jane Magis
Regulatory Specialist

开曼群岛   +1 345 814 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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