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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中期票据发行(第二期)

康德明就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下称“香格里拉亚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第二期)(债券通)提供了百慕大法律咨询。该票据分为两期发行:(a)第一期发行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三年;(b)第二期发行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五年。

香格里拉亚洲在全球范围内开发、拥有/租赁、运营和管理酒店及相关物业。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林明良和高级律师张欣琪与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是次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林明良 Paul Lim
合伙人 Partner

香港   +852 2842 9551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68


张欣琪 Beverly Cheung
高级律师 Senior Associate

香港   +852 2842 9403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71


市场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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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团队知识渊博、雷厉风行,业务覆盖多个离岸司法管辖区和法律领域。"
- 法律500强,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