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就龙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票编号:2290,“龙丰集团”)成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作首次公开发售及上市,向其提供开曼群岛法律建议。是次项目成功集资约港币6亿4,750万元。
龙丰集团为以香港为基地、领先连锁零售美妆产品、保健产品及药品店。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黄嘉恩与的近律师行合作,就此项目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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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赞誉_
"他们极为务实、反应迅速、细心周到,组织能力良好。" - 钱伯斯亚太区20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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