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就星谦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星谦发展”)赴新加坡交易所证券交易有限公司凯利板(“凯利板”)双重上市,担任其开曼群岛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
星谦发展赴新上市,以每股配售股份新加坡币0.39元配售3,510万股新股份,集资总额达新加坡币1,368.9万元。配售完成及星谦发展于2025年12月3日成功在凯利板上市后,星谦发展在新加坡及香港双重上市。
星谦发展为化工产品集团,始于1987年,在澳门创立,从事优质化学物料研发、制造及分销。
本所新加坡办事处董事Preetha Pillai、顾问律师司徒颖珊及法律经理林颖萱与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合作,就是次项目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