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智欣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智欣集团”)发行2.805亿港币股票向其提供了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咨询,此次招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发售187,000,000股股份(股票代码:2187)。
智欣集团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各地制造和供应建筑产品,主要集中在福建省。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陈幼兰与赵不渝马国强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事提供了法律意见。
市场赞誉_
"团队以熟谙香港的金融和司法环境见称,因此能够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高效处理有关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各项事务。" - 亚太法律500强,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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