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选单
业务及交易

康德明就威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625万港元的首次公开募股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威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250,000,000股股份(集资规模5,625万港元,股份代号︰8107)为其提供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该公司主要在欧洲提供服装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市场趋势分析、产品设计和开发、物色供应商、生产管理、物流及质量控制服务。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总部设于香港荔枝角。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吴雪楸与缪氏律师事务所(有关香港法律)及Squire Patton Boggs (U.S.) LLP (有关德国法律)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

 



市场赞誉
_

"提供迅速、务实的法律意见。"
-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