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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就申港控股有限公司6,000万港元的首次公开发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申港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售100,000,000股股份(集资规模6,000万港元,股份代号︰8631)为其提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该公司在香港从事柴油和车用尿素的销售及运输,为使用柴油作为其车队燃料的物流公司提供服务。该公司于2002年成立,总部设于香港元朗。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何礼泽与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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