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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永联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Best Link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的5,500万港币的首次公开募股向其提供咨询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永联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5,500万港币的首次公开募股向其提供了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法律咨询,该首次公开募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发售40,000,000股股份(股票代码:8617)。

该公司是中国的回转支承制造商,提供用于建筑设备、军事设备、风力涡轮机及其他领域的产品。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何礼泽合伙人与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事提供了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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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团队知识渊博、雷厉风行,业务覆盖多个离岸司法管辖区和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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