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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Sang Cheol 案的判定债权人 Woo 先生在一份判决书中从判定债务人 Spackman 先生处获得了约 460 万美元外币,附加利息(下称“韩国判决”),后者通常居住在香港。2019 年,判定债权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出索偿,目的是让韩国判决在普通法下得到承认和执行(下称“普通法执行索偿”)。法庭准许了向管辖区以外的判定债务人送达普通法执行索偿文告,之后,由于他未对文告作出回应,英属维尔京群岛便对他作出了超过 1,400 万美元的缺席判决。
2020 年 8 月 20 日,法庭下达了一项审讯令(下称“审讯令”),强迫判定债务人出庭(因 2019 冠状病毒病大流行而通过云视频 Zoom 进行),根据其自身条件宣誓接受审讯。审讯令附有一份刑事通知书,其中警告说,如果判定债务人不服从命令,则可能被判入狱。判定债务人没有出庭接受口头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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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庭下令对居住在香港的判定债务人收监:充分展示商事法庭支持执行判决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