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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就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7,600万港元的首次公开发售向其提供法律意见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远航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200,000,000股股份(集资规模7,600万港元,股份代号︰8502)为其提供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该公司为内陆码头营运商,在中国提供港口物流服务。该公司经营安徽省池州市的江口码头及牛头山码头两个码头,提供装卸货物、散装货处理、集装箱处理、仓储及相关配套港口服务,包括仓储、短程陆路运输及其他杂项服务。该公司于2017年注册成立,总部设于中国池州市。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吴雪楸及法律经理张欣琪与李智聪律师事务所(有关香港法律)及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有关中国法律)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

 



张欣琪 Beverly Cheung
高级律师 Senior Associate

香港   +852 2842 9403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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