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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2026 年人民币 12 亿元中期票据(第三期)

本所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越秀交通基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规模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2026年中期票据(第三期),向其提供百慕大法律建议。

有关票据分两个品种:

  1. 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最高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两年;及
  2. 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最高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五年。

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

越秀交通基建成立于1996年,前身为越秀交通有限公司,在中国投资、建造和营运桥梁、高速公路和港口。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庄咏钿及张欣琪与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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