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就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越秀交通基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规模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2026年中期票据(第三期),向其提供百慕大法律建议。
有关票据分两个品种:
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
越秀交通基建成立于1996年,前身为越秀交通有限公司,在中国投资、建造和营运桥梁、高速公路和港口。
本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庄咏钿及张欣琪与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此提供法律建议。
香港 +852 2842 9531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73
香港 +852 2842 9403 移动电话 +852 6469 3371
市场赞誉_
"他们都十分积极,能够快速、经济地提供商业建议。团队不但对客户友好,其专家建议也十分出色。" - 法律500强, 2025
如有查询,请发邮件至 media@cony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