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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为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下称“越秀交通基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协会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了百慕大法律咨询服务,其中第一类票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为三年;第二类票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为十年。
越秀交通基建成立于 1996 年,前身为广州市公路有限公司,已在中国投资、建设和管理桥梁、高速公路和港口。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庄咏钿和高级律师张欣琪与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作,就是次项目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