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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募股集资16.8亿港币,向其提供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谘询,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发售600,000,000股股份(股票代码:1907)。
该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中国一家集焦炭、焦化化学品和精炼化学品生产商和供应商。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陈幼兰合伙人与瑞生国际律师事务所(Latham & Watkins LLP)合作,就此项目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