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高奥士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200,000,000股发售股份(集资规模6,000万港元,股份代号︰8042)为其提供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法律意见。
该公司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专为银行、会计、医疗保健及信息技术等行业提供薪资管理、外包及招聘服务。
康德明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何礼泽与罗夏信律师事务所合作就上述事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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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赞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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